8月开始,我省交警严查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

2021-08-05 14:51:59 浏览次数 766


大家都知道
开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以及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
可有的人对此却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结果可想而知......
先来看看下面这两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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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带系与不系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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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22时56分许,戴某驾驶浙D号牌长安小型轿车从江苏连云港驶往浙江绍兴,行驶至G1522常台高速嘉绍大桥上时,因疲劳驾驶,所驾轿车从第二车道偏离至第三车道,后径直撞向第三车道上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
事故造成小轿车后排乘客受伤严重(脾破裂),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万幸,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据民警调查,该后排乘客躺在后排位置睡觉,未系安全带。而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因为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安全带起到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

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

小轿车上人员鲜明的对比

足以说明安全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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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驾驶员分心驾驶

前车人员险丢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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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11时47分许,G25长深高速湖州段往杭州方向2242公里附近,一货车故障停于应急车道内,结果遭后方一辆满载鸡蛋的货车追尾,事故造成两车翻车车体严重损坏变形,两车上的货物散落,180箱鸡蛋不同程度受损,前车一名乘客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展开预警救援。

事后,民警了解到前车是因车辆爆胎停于应急车道内,车上就一位乘客,其第一时间撤离到边护栏外报警,驾驶员则到故障车后方摆放三角警示牌,在返回时并未观察后方来车。

后车驾驶员经过此处时正好在看手机导航,使得两车相撞连带撞击边护栏,可能再晚一秒钟,前车驾驶员性命堪忧!而前车乘客虽然撤离到了边护栏外,可所处位置离故障车过近,报警时又未注意后方来车结果被当场弹飞,好在只是轻伤。

最后民警对两车人员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后车驾驶员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给予罚款50元记2分处罚。


不系安全带、分心驾驶等行为危险重重

交警部门已经开始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努力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8月份开始,我省交警部门在全省开展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措施

1、
开展源头检查

以旅游客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为重点,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逐车开展一次检查,对仪表台设有手机支架的,安全带不能有效正常使用的,将督促运输企业整改并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对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落实内部惩戒措施。

出租车、网约车开展安全带技术状况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夹子、绳子等对安全带进行固定,以及使用安全带插扣等行为。

督促企业、客运站健全落实安全带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带状况良好,出车、出站时提醒驾驶人、乘客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
强化路面查处执法

重点检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语音)、收发短信(微信)、观看视频、设置导航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检查汽车驾驶人、乘客是否规范使用安全带,乘车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

加大对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查处。

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营运车辆驾驶人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动态监控证据。

3、
加强重点监管

对2021年以来有驾车使用手机或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含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违法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以及有3次以上驾车使用手机或者3次以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含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违法记录的其他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针对性采取点对点短信提示、上门宣教、集中学习等措施。

4、
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企业

对驾驶营运车辆的重点监管对象及整治以来查处的营运车辆安全带、违法使用手机情况,交警部门将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督促企业对其行车记录实行全时段监管


各位驾驶员朋友

请养成上车就系好安全带

驾车途中不接打使用电话的良好习惯

提高自身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降低驾驶安全隐患

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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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嘉兴高速交警、湖州高速交警

编辑丨王奕柔

校对丨史洁茹

审核丨孙莉、杨平峰、丰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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